发布时间:2021-11-04 13:04:50 文章来源: 点击:次 |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院截至2021年11月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二级学生会组织情况 | ||
项目 | 评估结论 | 备注 |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 R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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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 R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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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 | R是 □否 | 实有 16人 |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 R是 □否 | 实有 3 人 |
5.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 R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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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 R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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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 R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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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主席团由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选举产生。 | R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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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 | R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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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 R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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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 R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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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 R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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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明确1名团组织负责人指导院级学生会组织;聘任团委老师担任院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R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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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江西财经大学旅游与城市管理学院研究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会全名为江西财经大学旅游与城市管理学院研分会,是在校党委领导下和团委指导帮助下以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为目的的学生群众性自治组织。其宗旨是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是党联系青年研究生的桥梁和纽带,是广大同学利益的忠实代表和维护者。
第二条 本会的一切活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引导研究生成长成才,维护研究生的正当权益,全心全意为广大研究生服务。
第三条 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 基本任务
第四条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团结和引导广大学生,倡导“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培养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基础扎实、知识面广、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强的高素质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第五条 围绕学校党政中心工作,自觉执行党政的工作部署和决定,集思广益,在更高平台上体现以青年学生为本的工作理念,更深层面上坚持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的目标,更宽领域上开拓研究生会服务工作的新视角。
第六条 建设有特色的优良校风、学风,营造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搭建科技创新平台,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第二课堂活动,努力提升同学们的人文素质和学术素养,提高同学们的科技创新能力,切实为同学提高素质、增长才干,全面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服务。
第七条 充分发挥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参与涉及学生利益的学校有关重大事务的民主管理,通过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表达和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促进学校安定团结,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校园。
第八条 加强同全国各兄弟院校研究生会和社会各界的广泛交流合作,争取最广泛的理解和支持,坚持共同进步原则,增强友谊和合作,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实践机会,树立大学生在社会上的良好形象。
第三章 会员
第九条 拥有江西财经大学旅游与城市管理学院学籍的研究生,承认本章程者,不分民族、性别、宗教信仰均为本会会员;本会实行个人会员制,凡会员应支持研究生会工作,依本章程规定行使会员权利,履行会员义务。
第十条 会员的权利
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通过符合本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参与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
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类活动;
四、对本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五、有权要求本会维护个人合法权益,有权享有本会提供的帮助、服务及自由发展的权利。
第十一条 会员的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二、维护本会声誉,完成本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三、勤奋治学,努力工作,促进学校校风和学风建设的良好发展;
四、服从大局,团结同学,维护学校声誉;
五、积极参加本会所举办的各项活动。
第四章 组织和职权
第十二条 研究生分会委员会职权
一、研究生分会委员会对研究生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负责向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请示汇报工作;
二、选举产生新的研究生分会主席团,主席团成员须经出席委员会会议的半数以上委员投票同意产生;
三、研究生分会委员会对主席团成员及其工作进行咨询和监督;
四、筹备下届研究生代表大会。
第十三条 研究生分会委员会委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研究生分会委员会委员的权利
1、在本会会议上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有对本会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3、有通过本会会议和组织参加讨论有关研究生重大事务的权利;
4、有对研究生分会各职能部门和研究生分会工作人员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5、有对违纪违法行为检举揭发、参与调查和检查的权利;
二、研究生分会委员会委员的义务
1、遵守和履行研究生分会章程;
2、遵守和执行研究生分会委员会的决议;
3、有参加研究生分会委员会召开的各种会议的义务。
三、院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四、院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 姓 名 | 政治 面貌 | 院系 | 年级 | 学习成绩排名* | 是否存在不及格情况 |
1 | 王骏博 | 团员 | 旅游与城市管理学院 | 20级 |
| 否 |
2 | 胡晗 | 党员 | 旅游与城市管理学院 | 20级 |
| 否 |
3 | 徐霞 | 团员 | 旅游与城市管理学院 | 20级 |
| 否 |
4 | 荆博雅 | 团员 | 旅游与城市管理学院 | 21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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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朱海龙 | 团员 | 旅游与城市管理学院 | 21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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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习梦琴 | 党员 | 旅游与城市管理学院 | 21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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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周若煜 | 团员 | 旅游与城市管理学院 | 21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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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李泽英 | 党员 | 旅游与城市管理学院 | 21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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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耿灿 | 团员 | 旅游与城市管理学院 | 21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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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陈缙 | 团员 | 旅游与城市管理学院 | 21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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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刘德财 | 党员 | 旅游与城市管理学院 | 21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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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冯佳宇 | 团员 | 旅游与城市管理学院 | 21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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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谭钧文 | 团员 | 旅游与城市管理学院 | 21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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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付诗悦 | 党员 | 旅游与城市管理学院 | 21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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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谢文健 | 团员 | 旅游与城市管理学院 | 21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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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向品松 | 团员 | 旅游与城市管理学院 | 21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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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新生、研究生不需填写)
五、院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江西财经大学旅游与城市管理学院第届研究生会主席团,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由旅游与城市管理学院第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七届研究生会主席团由3人组成,其中包括执行主席一名,副主席二名。
选举办法:
1、主席团成员由学生代表大会在预选当中产生的5名正式候选人中选举产生。
2、选举采取抽签的办法决定先后顺序,候选人进行5分钟的竞选演讲和3分钟的答辩,答辩结束后,全体代表进行投票选举。
3、选举时,划写选票要用黑色的笔填写,划写符号要准确,笔迹要清晰。全部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票,为无效票;部分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选票,可辨认部分有效。
4、大会设总监票人一名,监票人若干名,由各代表团从非后选人代表中推选,经大会通过后对投票、计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员由大会主席团安排工作人员担任。
5、投票完毕,由监票人启封开箱,计票人清点票数,并由监票人报告清点结果。收回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选票,选举有效;若收回选票多于发出选票,则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6、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选票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废票。
7、选举过程中如出现票数相同的现象,则就得票相同的候选人继续进行投票,以得票多数者当选。
8、计票结束后,由总监票人签字并宣布计票结果。选举结果由大会执行主席于第次全体会议向全体代表宣布,当选委员名单按得票数多少排列。
9、选举工作如遇特殊问题,由大会主席团提出建议,经大会通过后执行。
10、本选举办法解释权在大会主席团。
11、大会闭幕后,召开新一届研究生会主席团第一次会议,协商确定主席团成员分工,并报校党委批准。
六、院级研究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2021年9月24日下午1:30
2.会议地点:麦庐园图文信息楼7楼会议室
3.出席嘉宾:党委书记魏清华、党委副书记曾爱英、学工办主任张雅娟、研究生秘书包丽、辅导员熊平安
4.与会人员:各年级研究生代表
5.主 持 人:刘旺达
6.会议议程:
(1)奏唱国歌
(2)听取旅城学院第六届研分会工作报告
(3)大会选举
(5)旅城学院党委书记魏清华讲话
(6)研究生代表宣读倡议书
(7)奏唱校歌,大会闭幕
7.宣传报道链接:
8.现场照片:
七、院级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办法
一、基本条件
1、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
2、热爱祖国,关爱校园,爱护公物,有强烈的的集体荣誉感。
3、道德品质优良,是非分明,能够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4、学习态度端正,无挂科现象。
5、团结同学,乐于为同学服务,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二、代表名额及产生办法:
1、按专业产生,各专业10人。
2、20级研分会成员算到其专业代表的名额中。
三、代表由各专业按代表基本条件民主选举产生后,提交第七届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
八、院团委指导研究生会主要责任人
类别 | 姓名 | 是否为专职团干部 | 备注 |
分管研究生会组织的团委老师 | 司东蕾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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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会组织秘书长 | 熊平安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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